北京德谷嘉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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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
根据我国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
排污许可证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生效,首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延续换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对列入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计划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或者落后产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不得超过计划淘汰期限。
©德谷嘉美排污许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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